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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第三套房,离婚!为地段生学位,复婚?

2017年1月13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孩子不属于地段生

  原因:与前妻是非亲属”,房子不是独立房产,违反天河区人户一致”的政策。

  最便捷

  解决方法

  第一套房子去掉父亲名字

  第三套房子去掉前妻名字

  和前妻复婚,户口簿上前妻关系从非亲属”更改为妻子”,即人户一致”。

  房产婚姻变化状况

  婚前

  第一套:天河区天府路,与父亲共有

  婚后

  第二套:南沙,与妻子共有

  离婚

  第二套归前妻个人所有

  离婚后

  第三套:天河区天府路,与前妻共有

  

  昨天,市民黄先生报料,他原本有两套房,为了在不违背限购政策的前提下在天河区买一套学位房,他和妻子离婚了。结果让他想不到的是,虽然和妻子通过离婚买了学位房,可是在报名入学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学位房的房产证上是他和前妻共有,而户口簿上前妻与他和孩子的关系属于非亲属”,这套房产不是黄先生的独立房产,违反人户一致政策,所以他的孩子不属于地段生,要统筹,这让他十分烦恼。

  婚前婚后各一套

  离婚买第三套房

  黄先生原本有两套房,其中一套是他和父亲共同购买,房子位于天河区,房产证上写明房子是他和父亲共有。另外一套是他结婚后和妻子一起在南沙买的,房产证上写明房子是他和妻子共有。因为已经有了两套房,在限购政策下,他已经不具备购买第三套房的条件。

  黄先生的女儿即将到入学的年龄,为了让女儿入读天河区天府路的小学,黄先生与妻子商量,想通过离婚的方式,在天河区购买一套学位房。黄先生离婚后,实现了在天河区又买一套房的愿望,他和前妻在南沙购买的房子归属到前妻一个人的名下。

  黄先生说,买天河区天府路的学位房,是因为他的父母都住在那里,他和前妻工作都很忙,两位老人以后可以帮助他们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这套学位房是他们两公婆在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证上是他和前妻的名字。

  因不是独立房产

  女儿不属于地段生

  原本以为买了学位房就可以万事大吉,女儿就可以顺利入读天府路的小学,可是让黄先生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前几天,他带着孩子去小学报名入读,可是当他拿着房产证和户口簿去报名后,没多久小学就致电通知他,因为黄先生的房产不属于独立房产,他的女儿不能属于地段生,而要参加统筹派位。

  黄先生十分不解:学校通知我说,因为我的房产证上是我和前妻的名字,孩子判给了我,这套房子不是我的独立房产,所以孩子不能算地段生,而要参加统筹派位,能不能入读天府路的小学还不得而知。”

  黄先生出示了房产证和户口簿,户口簿上户主是他本人,第三页上前妻与户主的关系已经被清晰地印上了非亲属”,而学位房上面产权人仍然是他和前妻的名字。

  复婚可人户一致”

  孩子可顺利入读

  黄先生说,为了让孩子入读天府路的小学,他现在有三个选择:第一,因为他和父亲的房产也位于天府路的小学的地段,他如果去除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他的女儿也可以顺利入读;第二,他和前妻共同购买的学位房如果去除房产证上前妻的名字,他的女儿也可以顺利入读;第三,如果他和前妻复婚,户口簿上非亲属”的关系更改为妻子”,他的女儿也可以顺利入读。

  为了孩子上学,我们离婚,现在又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要复婚。”黄先生说,他不会选择去除房产证上他的父亲或者他的前妻的名字,复婚可能是最便捷的方法,因为以前离婚本来就不是出于本意。

  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