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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时需要的证件和证明

2018年5月10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

  (5)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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