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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知识
申请离婚时需要的证件和证明
2018年5月10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
(5)结婚证。
延伸阅读: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什么是假离婚
文章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律师:
王林
[苏州]
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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