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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民政局离婚登记程序
2018年6月25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民政局离婚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延伸阅读:
离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涉外离婚程序
文章来源:
苏州离婚律师
律师:
王林
[苏州]
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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