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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和材料

2020年8月7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宋,苏州婚姻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条件。但是,夫妻的感情只有当事人双方清楚,法院要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呢下面跟来看看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婚内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或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综上,在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以调解和好为目标,如果调解不成也不会判决离婚,且须经过六个月后才可再起诉离婚。这样做是为了给时间他们修补夫妻感情,减少冲动离婚。根据法理快车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分内容可以看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与否主要是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结婚前是否对对方有深入的认识、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恶习的一方,如果有这些情况,勉强的以;夫妻关系未破裂;而不准离婚也只是增添他们的矛盾,且会增加法院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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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和材料

婚姻关系证明办理流程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具体办法是: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婚姻关系证明办理流程

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具体办法是:

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递交原婚姻登记机关,由该机关查核是否有结婚登记档案。如有档案,该机关又有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即可办理手续,发给《夫妻关系证明书》。如该机关无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则由该机关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证明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该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有条件的,还可以把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把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件一并交有权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即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申请;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均应当先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予以办理或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