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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2015年8月5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