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继承法

谁有权确认丧失继承权?

2017年7月5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谁有权确认丧失继承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的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以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由此规定可知,我国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确认公民丧失继承权。

   推荐阅读:

  2011新婚姻法内容

  2011年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