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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及不符合条件结婚法律后果是什么 结婚登记告知单的格式

2020年8月7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宋,苏州婚姻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及不符合条件结婚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领取结婚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符合条件结婚的法律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结婚登记告知单的格式

结婚登记告知单

为了您的婚姻幸福美满,请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前认真阅读下列内容:

一、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冒名顶替或单方代理。

四、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如果当事人不具备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件、作出虚假声明、由他人冒名顶替或单方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并承担法律。重婚的要依法追究刑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六、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须在确认离婚生效后提出。

当事人的离婚是我国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须取得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外国法院作出的一方是中国公民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七、为了您和家人及后代的健康,建议您接受婚前保健服务。

八、国家实行计划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