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自由

未婚证明社会影响 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父母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2020年8月10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宋,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未婚证明社会影响

  未婚的贾女士,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却是实实在在的;已婚人士;。她在办理一张信用卡时,在协议中误登记成了;已婚;。受此影响,她刚购买的一套房子也无法办理贷款。尽办法证明自己;未婚;时,跑遍了民政局、街道办,都无法开到;单身证明;。


  民政部门只;消灭;一项证明的政策变化,在数量上远逊于一揽子;拒开;18种证明的公安机关。但公众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因为俗称;单身证明;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用途还颇为广泛:据高新区六个婚姻登记处的统计数字,再此之前,一年大概要办理10万份;单身证明;——由此可见,;单身证明;不仅不;奇葩;,相反,还挺主流。


  有关部门不开证明,固然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但这种做法在过渡时期很可能会给群众带来新的麻烦。正因为多部门的数据没有统一,才会出现成都贾女士那样的民政系统是;未婚;,银行系统是;已婚;的尴尬。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居委会开具未婚证明程序的全部内容。未婚证明的用途来在我国来说还是十分的广泛的,所以有需要的可以前往开办。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父母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中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是什么父母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吗接下来带您了解有关内容。



  虽然很多年前婚姻流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对现在来说是很不适用的。因为现在婚姻提倡的是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因此父母是没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的,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那么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是什么接下来带您了解。




  一、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另一方面,结婚应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其他任何第三人,包括父母、子女、组织都不得干涉和代为决定。因为,结婚是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建立家庭和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而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只能产生于男女双方之间,只能是妇男女双方的事,任何第三人也都无法包办代替。结婚自主权对公民结婚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障了公民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情这一人类重要情感的需要,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与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格权。总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结婚与否、和谁结婚、在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结婚均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离婚自由婚姻自由的另一方面。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的正当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有可能重新建立新的幸福美满的家庭。既然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当夫妻从方不再心心相印,不再彼此爱慕,那婚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离婚虽然导致某些婚姻的解体,但从整体上看,它却使全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得到了改善和巩固。


  当然,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已是既定事实,公民行使离婚自由权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公民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必须对另一方、家庭、子女负有一定的。也就是说,公民的离婚自主权是受到相当限制的,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防止轻率离婚。


  二、父母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无权决定子女的婚姻。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确定,只适用过错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父母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吗的有关内容。从上面提到的我们可以知道父母没有权利决定子女的婚姻,子女有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利。结婚自主权的表现有离婚自主权和结婚自主权,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