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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割 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0年12月25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宋,苏州专业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割

  现在男女结婚,丈母娘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婚前买房婚后加名也成为了必要的环节。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割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割


  无论是否有共同还贷,婚前购房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依据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知识


  房产婚后加名的流程是怎样的


  婚后加名属于更正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婚后加名相对简单的多,需要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离婚后房贷谁来还


  1、房贷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情形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共同偿还的情形


  结婚后,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采取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必然涉及到双方财产的混同,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约定、继承、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或妻一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患重病的受抚养者无钱医治等情况下,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1、离婚。


  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可以通过约定改变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变更夫妻财产各自所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制。


  3、继承。


  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继承。


  4、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况下,夫或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5、夫或妻一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患重病的受抚养者无钱医治的。


  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况下,另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