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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军人转业费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后怎么恢复婚姻关系

2022年9月6日  苏州离婚律师   http://www.zshyjtls.cn/

  王林,苏州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缔腾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方的军人转业费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04年,王-阳和相恋两年的女友结了婚,婚后一月王-阳便入伍参军,他的妻子则去了外地工作。由于聚少离多,加之两人性格不合,2007年王-阳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中双方只对共有的一套住房进行了分割。2008年王-阳退伍转业,同时部队发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退伍转业费以及四年来的参军工资。没想到就在这时,前妻突然找上门来,要求分割王-阳的退伍转业费以及参军工资……

那么,王-阳的转业费和参军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前妻还能要求分割吗

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转业费和参军工资的性质;二是离婚后能否再主张分割。

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财产归属应适用法定财产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阳的参军工资与其他工资并无本质区别,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王-阳的参军时间要长于婚姻存续时间,所以,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那部分工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的工资则属于王-阳个人财产。

对军人的复员费及转业费,军人配偶也可以主张权利。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面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假设本案中王-阳参军时年龄为25岁,退伍时得到的复员费为9万元,年平均值即为2000元。王-阳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为3年,则可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加以分割的数额应为6000元。

由于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发生,如离婚时军人尚未复员或转业,则其可能取得的相关费用并不确定,因此配偶无法主张分割。但这并不改变此类财产的性质,也不意味着军人配偶丧失请求分割的权利。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离婚后怎么恢复婚姻关系

一、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二、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实践中的假离婚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但实际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种,则就是既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其实在后者的情形下,很容易让假离婚变真离婚,对其中一方来讲,势必就会损害其合法的利益。